一、学术型
门类(学科)代码、名称
单科(满分=100分)
单科(满分
>100分)
总分
[01]哲学
50
90
320
[02]经济学
55
340
[03]法学
330
[04]教育学
180
[0501]中国语言文学
80
335
[0502]外国语言文学
[0503]新闻传播学
360
[06]历史学
[07]理学(不含[0708]地球物理学)
75
300
[07]理学([0708]地球物理学)
290
[08]工学
310
[10]医学(不含[1007]药学、[1074]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)
170
[10]医学([1007]药学、[1074]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)
355
[12]管理学
[13]艺术学
45
二、专业学位
专业学位代码、名称
[0251]金融、[0252]应用统计
[0253]税务、[0254]国际商务
[0255]保险、[0256]资产评估
[0257]审计
60
120
230
[035101]法律(非法学)
[035102]法律(法学)
[0352]社会工作
[0452]体育
[0453]汉语国际教育
350
[0551]翻译
[0552]新闻与传播
[0651]文物与博物馆
[0852]工程
[1051]临床医学、[1052]口腔医学
[1053]公共卫生、[1054]护理
[1055]药学
[1251]工商管理
A线
100
B线
160
[1252]公共管理
175
[1253]会计
[1254]旅游管理
165
[1255]图书情报
110
200
[1256]工程管理
[1351]艺术
三、专项计划
专项计划类型
=100分)
总 分
单独考试(不含[1011]护理学、[1054]护理)
280
单独考试([1011]护理学、[1054]护理)
强军计划
270
少数民族高层次骨
干人才计划
全国统考、法硕联考
255
管理类联考
退役大学生士兵专
项计划
四、说明
1.我校部分学院(中心、所)可能会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(分数线)之上调整本学院(中心、所)复试基本要求,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和报考学院(中心、所)调整设定的复试基本要求,才能参加报考学院(中心、所)的复试,复试名单将由各学院(中心、所)公布。调整后的复试基本要求将于3月10日左右公布,请考生留意学校及学院网站相关通知。
2. 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,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,可申请免试(初试)攻读硕士研究生。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教育部下达加分名单后,我校会在网站予以公示,请相关考生复试时提供证明材料。
点击此处查看各招生单位网站及联系方式